东莞市搬运公司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东莞市搬运公司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东莞市搬运公司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确保大型起重机械正确使用,特指定本规定。
2、本规定使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起重吊装施工作业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轮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其它起重机械可参照执行。
3、各企业新购和在用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上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并经部里部门认可,技术人员监督方可使用。
4、各起重吊装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安全。